企业会计准则

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——长期股权投资2014

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——政府补助2017

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——金融工具列报2014

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——金融工具列报2017

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公允价值计量2014

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——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、处置组和终止经营

企业会计准则22号-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

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——收入2017

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——金融资产转移

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——套期会计2017

关于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——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》的通知

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,财政部驻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,有关中央管理企业:

        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,规范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,我部制定了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——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》,现予印发,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,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        附件: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——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

  财政部

  2014年3月14日

附件:关于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——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》的通知